「港版國安法」令唔少人都有移民念頭,台灣,馬來西亞等地成為移民熱搜之一,如果想投資移民,各國又需要咩條件?
台灣
申請人須投資600萬新台幣(約155萬港元)於台灣開設實體店,經營生意3年,至少聘請2位台籍員工及在台住滿3年,一年內不能離台超過30日。
(投資物業並不符合投資移民的申請資格。)
泰國
先申領「非移民簽證」得到長期居住資格。連續居留最少3年及投資最少 2,000 萬泰銖(約 486萬港元),或是親屬是泰國居民亦可。
日本
申請人需投資500萬日圓創業(約36萬港元),申請為期一年的「經營管理簽證」。而要成為日本永久居民,需連續住滿10年,每年也需居住日本180天以上。
馬來西亞
50歲或以下申請人
需擁有最少50萬令吉(約89萬港元)流動資產,每月有約1萬令吉(約1.8萬港元)海外收入,必須開設定存戶口放入至少30萬令吉(約53萬港元),並在當地逗留 10 年。
50歲以上的申請人
需擁有最少35萬令吉(約62萬港元)流動資產,每月1萬令吉(約1.8萬港元)海外收入。必須開設定存戶口放入至少15萬令吉(約27萬港元),並在當地逗留 10 年。